一、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简介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为主发起,在天津滨海新区注册的企业制法人。经国务院同意,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中明确提出支持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增加交易品种。贵金属交易所作为天津产权中心的创新型交易平台,紧要为金银等贵金属的现货及现货延期交收交易提给电子交易平台和相关服务。交易所实行会员制,采取24小时不间断交易,时间及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
交易所将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组织、严格监管,保证贵金属交易试点工作安全、平稳推进。
一、 津贵所的组织架构
二、 津贵所的危机提示
• 投入须谨慎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黄金延期交收交易具备高投机性和高危机性,不适合于利用养老基金、 举借债务、银行贷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实行投入的投入者。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黄金延期交收交易只适合于以下投入者:
A、投入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B、能够充分保证、同意和理解一切有关于此交易的危机,并且在经济,生活等其他方面有能力 承担所有危机的投入者。
C、由于此交易的高危机性,若投入者的所有账户余额全部损失,仍不会改变其正常的生活方式。
• 价格波动的危机
由于黄金是具备金融属性的特殊商品,因此其价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国际经济形势、美元 贵金属、相关市场走势、政治局势、原油价格等等。这些因素对黄金价格产生影响的机制非常 复杂,投入者在市场操作中难以全面把握,并且信息采集的渠道并不明确,存在不对称性, 因而出现投入决策失误的可能性较高。如果投入者在出现投入决策失误时不能有效控制危机, 则可能遭受较大的损失。
• 交易危机
投入者需要了解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黄金交易是一种低保证金和高杠杆比例的投入,其高危机性 决定了此种交易可能导致快速的盈利和亏损,在建仓的方向与行情的波动相反时,会造成较大的 亏损,同时根据亏损的程度需要不断的随时追加保证金,投入者必须有条件满足这种随时追加的 要求,否则其持仓将会被强行平仓,导致投入者的损失。
行情报价由交易所以伦敦现货黄金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国内黄金市场价格及中国人民银行 人民币兑美元基准贵金属,连续报出现货黄金的人民币买价及卖价,其价格可能会与其他途径的 报价有微弱的差距,交易所并不能保证其交易价格与其他市场保持完全的一致性。
投入者在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内,通过网上终端所提交的市价单一经成交,即不可撤销,投入者 必须接受这种方式可能带来的危机。
投入者通过会员以电话的方式下市价单,一经会员交易部报价确认成交后,此市价单即不可 取消,投入者必须接受此种报单方式有可能带来的危机。
投入者的成交单据必须是建立在自己的自主决定之上,交易所、会员以及任何个人通过自己的 经验所做出的对于市场行情的研判,仅为个人建议并非保证,同时也不构成任何要约,由此而 造成的交易危机由投入者自行承担。 在电话以及电子交易的历程中,有可能出现偶然性的明显的错误报价,交易所可能事后会对 错价及错价产生的盈亏作出纠正,由此而造成的交易危机由投入者自行承担。
• 不可抗力危机
任何因交易所不能够控制的原因,包含地震、水灾、火灾、暴动、罢工、战争、政府管制、 国际或国内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电、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其他无法预测和防范的不可抗力 事件,都有可能会对投入者的交易产生影响。
三、 津贵所的投入者权益保障
为切实维护投入者权益,天津贵金属交易所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客户编码登记备案制度
投入者开户时,会员单位按交易所统一的编码规则为投入者分配唯一交易编号。该交易编号专码 专用,一户一码,严禁混码交易。
二、投入资金第三方银行托管制度
投入者资金由第三方银行托管。交易所在资金托管银行开立专门账户用以托管投入者自有交易 资金和清算结算投入盈亏;投入者自行通过网上银行和银行柜台自行办理资金存入和取出手续; 没有投入者授权,他人无法动用投入者账户资金。
目前交易所与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签订了资金托管协议。
三、投入者投诉电话
投入者可就会员侵权及违反交易所业务章程的行为,直接向交易所投书或者举报。
郑州商品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