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慈善捐赠(QCD)首次于2006年《养老金保护法案》中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从其个人退休账户(IRA)中直接向符合资格的慈善机构捐款,且该部分金额免除联邦所得税。最初该规定仅限于2007年前后,后经过多次延期,最终在2015年《保护美国人不增税法案》中被确认为永久性法规。 QCD适用于70岁半及以上的IRA持有人,每年最高捐赠额度自2016年起为10万美元,但从2024年起,该限额将根据通胀进行调整,2025年的限额提升至10.8万美元。已婚夫妇则可分别享受此额度,总计可达21.6万美元。QCD的金额不计入纳税人的应纳税收入,因此不能再享受联邦慈善捐赠的税收减免,但对不逐项扣除的纳税人来说,这种方式更具税收优势。 此外,由于QCD减少了调整后总收入(AGI),捐赠者能够避免某些税收优惠的逐步淘汰,降低医疗保险保费及应纳税社会保障金。同时,较低的AGI还可能提高医疗费用扣除限额、增加被动损失抵扣,并减少净投资所得税负担。对于详细列出慈善扣除的捐赠者来说,QCD也减少了捐赠额度的AGI限制,使其能够进行更大金额的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