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正式施行,取代2020年发布的相关版本。此次修订明确了次级债计入净资本的标准,特别针对附有选择权的次级债,强调应按照剔除选择权期限后的比例审慎计入净资本,强化了资本管理的稳健性。 在风险资本准备方面,调整了多项关键指标:300/500成分股折算系数由10%降至8%,券商单一资管计划投资非标资产折算比例由0.8%提高至3%;新增认可的做市业务持有资产的市场风险资本准备按照90%标准计算;股指期货、权益互换及卖出期权的风险资本准备比例由20%提高至30%,买入期权维持100%。此外,表内外资产总额计算中资产管理业务转换系数上调至0.5%,并新增收益互换保证金比例的计量要求。 流动性管理方面,流动性覆盖率计算表将300/500成分股折算指标从40%提升至50%;净稳定资金率计算表中新纳入了剩余存续期6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借款和负债,按照0%至20%的比例计入可用稳定资金。此次修订旨在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创新改革节奏放缓及利率波动风险,强化证券公司风险管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