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提交的议案,决定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此次置换方案总规模达10万亿元,包含6万亿元地方专项债分三年发行,以及从2024年起五年每年安排8000亿元专项债置换隐性债务。此外,2029年以后到期的棚改隐性债务2万亿元将继续按原合同偿还。 该债务置换大幅降低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隐性债务在2028年前的需偿额度将从14.3万亿元降至2.3万亿元,减轻84%的压力。置换债券到期后可续作再融资债券,棚改贷款延期偿还。财政部数据显示,隐性债务余额自2018年以来已减半,年均化解3万亿元,方式多元。置换有助于降低政府付息成本,预计累计节约6000亿元利息支出,缓解财政负担,支持经济发展。 对银行而言,债务置换虽可能导致部分利息收入减少,但整体降低了长期信用风险,改善资产质量和资本使用效率。预计2025-2027年间银行利息收入每年减少700至800亿元,息差下降约2个基点,利润压力约2%。城投债务风险仍存在,尤其是非政府隐性债务部分需持续关注,对城商行和农商行影响更为显著。